烟台银行被罚30万元:因未按照规定报送报表 嘉宝建筑 出版 2024-11-25 1 11月25日金融一线消息,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烟台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,烟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未按照规定报送报表,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烟台监管分局罚款30万元。 徐明文(时任烟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会计师)对烟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未按照规定报送报表负有责任,被监管警告。 本文地址: https://bjxfgzgs.com/post/5430.html 版权声明:除非特别标注,否则均为本站原创文章,转载时请以链接形式注明文章出处。